刑期,追缴犯罪所得。
第二天,侵吞民营企业资产案,部分涉案人员被宣判:
原南乡市属企业“高峰”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、总经理蔡从武致人死亡,构成故意杀人罪,
侵吞民营企业资产,在处置龙凤集团资产中,策划实施犯罪,贪污数额特别巨大,
蔡从武数罪并罚,性质恶劣,被依法判处死刑,没收非法所得。
原南乡市警务局经侦大队长赵伟,伙同蔡从武致人死亡,
利用职权,指使他人,进行非法拘禁、刑讯逼供,致多人伤残,一人不堪其扰,跳楼自杀,
赵伟收受贿赂,伪造笔录,炮制冤假错案,被判处无期徒刑,没收非法所得。
原南乡市警务局经侦副大队长方治,伙同蔡从武致人死亡,
在赵伟指使下,利用职权,非法拘禁刑讯逼供,致多人伤残,
方治收受贿赂,伪造笔录,炮制冤假错案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没收非法所得。
原南乡市属企业“高峰”公司党委成员、副总经理于兵,在处置龙凤集团资产中,是主要策划犯罪人,
勾结犯罪集团,采用不法手段,侵吞了民营企业巨额资产,
于兵是南乡工程腐败案的首犯,策划、实施了南乡当地多年的工程腐败,
证据显示,所有赃款,于兵一手实施了分赃,
他负责实施洗钱,将南乡腐败案中的犯罪所得,转移至境外,
于兵数罪并罚,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蔡从武不服判决,当庭提出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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