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章 在下约翰·华生(1 / 2)

哈利还只是个孩子。

他对傲罗有一种天然的信任。

走出魔法部。

“谢谢,夏洛克。”哈利又说了一遍,“我们接下来回家?”

福尔摩斯摇头:“当然不。”

“还有另一件事。”

他拉开车门,坐在副驾驶上:“德思礼先生,麻烦送我们去查令十字街。”

“你要去对角巷?”哈利立马意识到。

福尔摩斯摇头:“不,去破釜酒吧。”

哈利疑惑。

福尔摩斯从口袋掏出一瓶魔药,以及一个袖珍笔记本:“要来试试吗,哈利?”

“破釜酒吧有个活动,只要能喝下一品脱英格兰酒,就能拿到一百加隆。”

哈利更疑惑了:“我们是未成年,不能喝酒。”

“所以就需要这东西。”福尔摩斯晃了晃小巧的魔药瓶,粘稠的液体翻涌,“复方汤剂。”

“把一个人的头髮放进去,就能让我们变成他的模样。”

“你想变成女性还是男性?”

福尔摩斯打开笔记本,隨意翻动,像標本册一样,每一页都用大头针別著几根头髮。

有粗有细、有长有短,黑色、红的、金的、白的

人类该有的发色在这里应有尽有。

“这么多头髮。”哈利惊嘆,“怎么来的?”

福尔摩斯取出一根金髮,放进魔药瓶里,就像白磷遇见水似的,它立马呲呲溶解沸腾:“伦敦人口很多,你在街头坐一天,就能收到半本子。”

“这些是我去切尔西、伊斯灵顿、纽汉几个地方的成果。”

不多一会,魔药就变成掺杂金粉的胶水模样。

哈利摸不著头脑:“怎么去那么多地方?”

他知道“切尔西、伊斯灵顿”这些地方是哪。

伦敦的其它城区。

和萨里郡一样,距夏洛克所在的贝克街很遥远。

“你知道我头疼遇见哪一类案子吗?”福尔摩斯吞下魔药,皱起眉头。

它的味道並不糟糕,比英国菜好吃不少。

但魔药的效果,却无比霸道,刚入嘴就在五臟六腑里沸腾,沿著食管渗透进身体的每一处,血管、肌肉、骨骼,乃至神经。

整个人有种被融化的感觉,从人形溶解成浆,倒进另一个模具里,重新塑造。

费农神色惊恐,从车內后视镜目睹这一切。

哈利打量不停。

这还是他头一回看到这种情况——

一个人在自己面前,变成另一个人。

福尔摩斯变成了一位金髮白人,个子很高,接近一米九,四肢发达,高挑瘦弱。

年龄不大,只二十出头,看起来还是个大学生。

“你头疼哪一类?”哈利顺著刚才的话题,接著问道。

福尔摩斯开口,连声音也变了,他在包里翻找衣服,一边回答:“隨机杀人案件。”

“凶手和被害者之间没有任何关係,也没有见过面、没有听闻过。”

“就是偶尔遇见,凶手作案。”

“如果他再逃得远远的,那就是最麻烦的。”

哈利摇头:“为什么这是最麻烦的?”

他对推理並不擅长,没怎么学习过这项技能。

“因为证据很少。”福尔摩斯更换衣物,“甚至没有证据。”

“他不存在於凶手的人际关係里。”

“这就是我为什么去那么多地方收集毛髮的原因。”

哈利眨巴著眼:“因为这样留下的证据会变少?” “因为隨机性大,指向我的证据会变少。”福尔摩斯纠正哈利的言辞,描述得更加具体,说到这,他轻轻笑起来,“哈利,你知道吗?”

“有时候苏格兰场,哦,现在还得加上魔法部,他们都得好好感谢上帝、或梅林,我天生有一副好心肠。”

“不然我將成为有史以来最可怕的罪犯。”

说著,他掏出另一瓶魔药:“要来一点吗?”

“如果你不喝的话,就得在车上等我。”

“和大难不死的男孩在一起,实在太醒目了。”

哈利没有抗拒。

他挑选一根红色的短髮,这让他想起罗恩。

可出乎意料的

饮下魔药后,他变成了女孩子!

一名將近三十,身材比哈利之前高大不出多少的女性。

唯一的好消息

眼睛的顏色没有改变,依旧是翠绿色。

费农收起目光,专心开车。

他看明白了

这些姓“福尔摩斯”的,都不是一般人。

查令十字街很快就到。

“我一定要穿裙子吗?”哈利扭扭捏捏,打开车门:“我觉得裤子很好。”

“一名淑女一定要搭配一条裙子。”福尔摩斯一本正经,在口袋里摸索。

哈利从车上走下去:“这很糟糕。”

“下面在漏风!”

福尔摩斯跟著下去,把口袋里的东西掏出来,对准哈利:“看我这边。”

哈利下意识抬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