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7章 阿尔萨斯抵达忠诚于他的大陆(1 / 3)

这边还在打扫战场,下一秒虚空传送门打开,阿尔萨斯的身影走了出来。一身蓝色战甲显得格外英气,搭配一头干练短发,神明缥缈气质凸显出朦胧高贵,让人看一眼就忍不住顶礼膜拜。

一个人影如乳燕入怀般扑了过来,珊蒂斯将脑袋埋在父亲肩膀,方才冷静紧绷的俏脸也跟着放松下来。

“爸爸,你来啦!”

“来了,还看了一会热闹。这些低贱的杂碎惹恼了我的心肝小宝贝,它们都该死!”

阿尔萨斯很是疼爱这个大女儿,想要将以前亏欠的都补回来。心里也由衷的感激泰兰德和艾萨拉,没有她们的教育,女儿不可能会对自己这么崇拜,变得这么乖巧听话又懂事。要是心术不正的,指不定生物爹都安排上了。

“嘻嘻,爸爸决定就好,人家听爸爸的。”

珊蒂斯心里厌恶那些原住民,她并不喜欢用低贱和高贵来区别别的种族。这不代表着她就是一个人人可以欺负的圣母了,该打还是会打,该杀也还是会杀,真以为艾露恩姐妹会成员都是吃素的不成?

“那行吧,将它们全部族人变成劳工,日夜工作到死为止,这也算是给它们偿还自身罪孽的一种方式了。”

阿尔萨斯一句话就决定了三个种族的存亡,湖、野猪人以及锦鱼人。按道理来说,他作为来者被本地种族排斥攻击都是正常的,排外这个特点放在哪个族群都是正常。

可谁让他拳头大呢?谁让他实力更强呢?

已经到了碾压的优势局,这时候要做什么都可以了,也无所谓了。随心所欲,主打的就是一手肆无忌惮,真真正正的一个法外狂徒。

珊蒂斯嗯了一声,没有反对也没有拒绝,她很不喜欢那些野猪人的眼神,跟没有开化的蛮夷没什么区别。满脑子就是怎么样繁衍后代,粗鄙又没有丝毫文明。

所谓的文明就是要有自己的族群传承,可以过得更好,过得更加舒适惬意。为什么洛丹伦是文明的中心?为什么所有种族都喜欢跟洛丹伦做生意,也向往去洛丹伦定居?

就是因为在洛丹伦的文明高度发达,不仅是在军事上实力强大,在生活上也更加的惬意,方便。在洛丹伦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,在这里待过之后,无处不在的魔法网络可以让修炼得到快速进步,充沛能量也能让各个职业得到不小的修炼速度加持。

丰沃的物资也让人感到省心,采购什么都很方便。以前往往需要跑到很多地方才能购买的材料,如今只需要一站式就能完成购物,节省下来的时间可以用来做更多事情。

时间就是金钱,我的朋友。

见识过了高纬度的文明后,再看看这种原始落后的部落氏族,茹毛饮血生活让人感到恶心反胃。不要觉得本子上的剧情很合理,那都是给人看的,人必然是要在丰沃生活下衣食无忧了,才会去追求其他的东西。

这也就不难看出珊蒂斯为什么这么讨厌野猪人了,没有丝毫的利用价值,或许这股蛮力可以成为很好的矿工,也能作为改善狗头人基因的原材料呢。

相信金牙氏族一定会很喜欢这帮肌肉发达却没有什么脑子的野猪人,谁不喜欢憨憨呢?傻比是优质的资产,谁启蒙沙比,那就是在盗窃帝国资产!

身后传送门还在开启,这会跟着过来的是海拉。作为侍女,时时刻刻陪在身边才是本职工作。另一位侍女詹迪斯怀孕了,需要在庄园里修养,为洛丹伦帝国的陛下繁衍子嗣才是正经事,所以海拉才会单独过来。

在海拉后面是拿着木棍的老陈和丽丽这对叔侄,从搭乘神真子离开,阔别了接近二十年后才回到潘达利亚,老陈看着似曾相识的翡翠林,眼泪一下子就落下来了。

倒是丽丽没有特别的感触,她是在神真子背上的迷踪岛出生,对于潘达利亚这个家乡的亲情观念很单薄。能回来固然是好事,可也没有太激动,对她来说也不过是另一个旅途中的站点而已。

丽丽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的家,如果给她选择,她还是愿意回到洛丹伦,回到风暴烈酒餐厅去生活。那里才是她的家乡,在那里生活很开心,不需要面对凶神恶煞的客人,也不需要应对不怀好意的顾客,没有人敢在餐厅闹事。

活着不仅仅是活着,还得有追求,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,才是她想要的。此刻站在翡翠林的土地上,远处下方还有许多残肢断臂,空气中流淌着刺鼻血腥气味。

“这里就是潘达利亚吗?看起来也不咋地嘛,陛下,谢谢啦。”

她的话倒是提醒了老陈,这个憨厚的熊猫人武僧双手合十,用最崇高的敬意鞠躬行礼。

“感谢陛下带我回到潘达利亚,我以为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回来了,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回到故土。不知陛下有什么事需要我做的,请尽管吩咐,只要不是违背原则,我都义无反顾赴汤蹈火。”

老陈说的原则是什么,或许只有他自己清楚。自己的原则肯定是只有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