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哥!我吃好了!早上有任务,得去新开的荒野路线巡一圈!”
谭虎將碗底最后一口粥喝乾,利落地起身。
走到门边,单手抄起那柄比他还高半头的乌黑大戟,隨手挽了个戟,动作流畅又透著股少年人特有的轻灵劲。
他回头咧嘴一笑,晨光恰好落在英气的眉眼上:
“晚上回来,咱们一起去蔡姐家吃饭!”
说罢,也不等回应,转身推门而出。
脚步声乾脆利落,很快消失在门外。
谭行望著弟弟消失的方向,握著粥碗的手微微一顿。
那背影挺拔如松,扛著沉重的大戟却步履轻快,仿佛不是去危机四伏的荒野,只是出门进行一场寻常的晨练。
自己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呢?
谭行垂下眼,碗里温热的粥气裊裊上升。
记忆里,十五岁的自己第一次踏出安荒野关门,握著刀的手心全是汗。
每一步都踩在生死线上,耳边是异兽的嘶嚎,眼里是血色浸染的荒原。
每一次归来,都带著劫后余生的虚脱和对明日更深的恐惧。
而现在
他抬眼,望向门外那片被朝阳照亮的天空。
自己这个弟弟,谈起“去荒野”已经像说起“去上学”般寻常。
不是无知无畏,而是成长在更好的时代,拥有更扎实的底气,这不就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吗?
世道確实不一样了。
谭行慢慢喝下最后一口粥,温热的感觉从喉咙一直滑到心底。
这感觉不坏。
看著母亲在餐桌前利落地收拾碗筷,谭行咧嘴一笑,没去抢活干。
他伸了个长长的懒腰,转身大马金刀地往沙发里一倒,整个人几乎陷进柔软的靠垫里。
晨光透过窗户落在他身上,暖洋洋的,带著一种久违的、慵懒的踏实感。
隨手摸过搁在茶几上的那台老式终端机。
银色外壳已经磨损得有些斑驳,边角还有两道不起眼的划痕。
昨晚刚充满电,屏幕亮起时,熟悉的操作界面依旧流畅。
可当他点开讯息图標时,指尖却微微一顿。
红色標识刺眼地悬在角落。
谭行眉梢动了动,饶有兴致地点开。
起初还是那副漫不经心的姿態,拇指隨意地滑动屏幕,目光扫过一条条弹出的简讯。
但很快,他滑动的速度慢了下来。
背脊不知何时离开了柔软的沙发靠垫,缓缓挺直。
指尖悬在屏幕上方,半晌,才点开那条被顶到最上、带著熟悉头像的未读消息。
“谭行,他们都说你失踪了我不信。你一定会没事的,对不对?”(未读)
“谭行,我大哥走了…”(未读)
“谭行我亲手闷死了於威我没得选”(未读)
“谭行,玄武重工这摊子,我算是勉强撑住了。厉害吧?”(未读)
“谭行,今天我见到了小虎,他现在可厉害了,那么小的年纪就带队去荒野解决兽潮,真厉害,你以前是不是也是这样,一个人就敢去往荒野?”(未读)
“谭行,我现在好像有点明白大哥了。他总说羡慕你,说你想走就走,活得痛快。这担子真的好沉。”(未读)
“谭行,我知道,你心里从来没给我留过位置。”(未读)
“但我不在乎。从第一次在百校联考看见你,浑身是血还咧著嘴笑的那天起,我就挪不开眼了。
那时候的喜欢,就想跟著你,就想知道你的消息。”
“现在好像不一样了。”
“大哥走了,我一个人每天面对的都是数字、报表、还有无数双藏在笑脸后面的眼睛。
他们叫我於董,敬畏我,算计我,却没人再问我一句『莎莎,累不累』。”
“能说说话的人,没了。”
“翻遍通讯录,最后手指头还是会停在你的名字上。
“明知道你不会回,可能压根不在意。
但把这些字一个个敲出来,发出去,就好像把这间密不透风的笼子,撬开了一丝缝。喘口气,也好。”
“所以,这不是喜欢了,对吧?”
“可能是执念。或许是习惯。
“是只剩你这里还能让我觉得,自己不止是『玄武重工的於董』,还是那个会知道你的消息,和你说上一句话,就会偷偷高兴一整天的於莎莎。”
“挺没出息的,是不是?”
“谭行以后,我大概没力气再发这些了。”
“我真的太累了。”
最后一条,时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