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慕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,这么不切实际的话,竟然在看到林胜利的眼睛的瞬间,相信了:
“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就好了。”
“会有的,而且并不远。”
林胜利说得十分肯定,与此同时,站起来,把她也拉起来:
“行了,别蹲著了。”
“手都冻红了。”
“进屋,给你看个东西。”
沈慕华被他拉着,往屋里走。
进了屋,林胜利把挎包打开,从里面掏出那张猞猁皮。
灰褐色的皮毛,在光照射到的瞬间,散发出一抹柔和的光芒。
毛又厚又密,手摸上去,像陷进了一团云里。
沈慕华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。
“这是”
“猞猁。”
“你打的?!”
“嗯。”
“你不是说今天只是去看看吗?!”
“是去看了。”
林胜利说得轻描淡写,“回来路上碰见的,青龙发现的,趴在树上,让我一枪打下来了。”
沈慕华接过那张皮子,小心翼翼地摸著。
摸了几下,又翻过来看。
“这毛好软。”
“嗯。”
“比兔毛软多了。”
“猞猁皮就是这样,毛厚。”
沈慕华把皮子贴在脸上,蹭了蹭。
眼睛弯成了月牙。
“好舒服。”
她蹭了好几下,才把皮子放下来,又看了看:“这个能做什么?”
“做帽子,做领子,做手套。”
林胜利想了想,“供销社收的话,一等皮35到40块,二等皮28到32。”
“可惜,这张不大,做不了大衣。”
“要是能多弄几张,给你做个袄子也不错,肯定好看。”
沈慕华愣了一下。
然后果然摇了摇头。
“不。”
“不?”
“嗯。”
沈慕华的声音很轻,但很坚定:“这皮子,找机会拿去卖了吧!”
“你不是说供销社收吗?”
“几十块,能买好多东西了。”
“光是吃喝的话,够我们吃两个月了都,甚至更久。”
“再说了,这东西我也穿不出去。”
沈慕华说著,低下头,手指在皮子上轻轻梳着:“你看这公社里,谁穿皮袄子?”
“大家都穿棉袄。”
“我要是穿了,又该有人说我是资本家大小姐了。”
“连那件呢子大衣,我都不敢穿出去。”
“只敢在屋里穿穿。”
“这么好看的皮子,做成了袄子,也只能挂在屋里看着。”
“还不如卖了,换点有用的东西。”
林胜利看着她。
她的嘴角还是翘著的,但眼睛里有一点说不清的东西。
“你想卖?”
“嗯。”
沈慕华点了点头,把皮子叠好,放在炕边:“卖了吧。”
“等以后,以后要是”
“以后要是日子好了,没人说那些闲话了。”
“你再给我做。”
“不过这个应该还需要处理一下吧?肯定不能这么放著?”
等回到家的时候,林胜利彻底松了口气。
推开院门的时候,沈慕华正蹲在院子里。
面前摆着一个大木盆。
盆里泡著几件衣服。
她的手冻得通红,正使劲搓著林胜利那件沾了血的棉袄。
血已经干了,搓起来费劲。
她咬著嘴唇,一下一下地搓著。
听见门响,她下意识抬起头来。
“回来了?!”
沈慕华的眼睛一下子亮了,有些惊喜地说了句,就想要站起来。
可马上又低下头,把手里那件棉袄往盆里按了按。
像是怕他看见似的。
林胜利笑着走了过去,蹲下来。
盆里泡著好几件衣服。
他的棉袄,他的裤子,还有他自己的秋衣。
“你洗了一整天?”
“没有。”
沈慕华摇了摇头,声音有些低:“刚拿出来洗的。”
“我看今天太阳不错,就烧了一些水”
见林胜利已经看到了,她便也没说什么,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