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36章 周警官,你挑吧!(1 / 3)

第636章 周警官,你挑吧!

在确定汪新凯不是汪明义的儿子后,某个瞬间,周奕突然想通了一件事。

现在这栋屋子里,除了自己外,另外三个,都不是好人。

老莫就不用说了,虽然他是个好父亲,但他也仅仅只是一个好父亲了。

他杀了太多人了,枪毙十次都够了。

汪新凯私德败坏,骄横跋扈,虽然不确定他手里是否有人命。

但上一世,他至少害死了五个人,而且事后还通过种种手段逃脱了法律制裁,去国外继续逍遥。

至于张红静,原本她可能是那个最无辜的人。

虽然她不可能不清楚自己父亲和丈夫都如何各怀鬼胎,也享受了汪明义违法犯罪所带来的巨额财富,更是她的骄纵包庇,导致汪新凯成了个人形毒瘤。

但这些都不构成刑事犯罪,即便让人憎恶,从法律的角度她依然是无辜的。

可如果汪新凯不是汪明义的儿子,且汪明义清楚这一事实。

那性质就瞬间不一样了。

这说明,汪明义根本就没有杀田一鹏的理由了。

他可以为了顾忌老丈人的权势,像医院里那样装模作样,假装关心。

但他只要交给警察,交给律师去办就行了。

他对刺伤汪新凯的田一鹏,不可能抱有杀意,搞不好他可能还会为此幸灾乐祸。

但老莫还是动手了,用他最擅长的方式,替汪新凯完成了复仇。

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性,提出让老莫杀了田一鹏的人,是张红静。

二十年的夫妻,即便再貌合神离,也不可能对双方一无所知,何况还有巨大的利益牵扯。

所以张红静也不是什么好人,买凶杀人犯罪里,买凶者和杀人者,均被认定为是主犯。

一屋子四个人,三个都是该死之人。

周奕的心理一下子就产生了变化。

张红静和汪新凯作为被挟持的人质,警察应该要救,因为这是警察维护法律秩序的职责。

但是应该要救,不代表一定就能救下来。

周奕已经履行了自己营救和谈判应尽的义务了,即便最后营救失败,他也没有责任。

至于老莫,一方面抓捕他、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,是维护法律的严肃性。

但更重要的,是因为老莫本身就是整个案子证据链里最关键的一部分。

他活着,要远比死了更有用。

甚至某种程度上来说,老莫比这对母子更有用,更需要他活着。

所以想通了这点,周奕心里的负担瞬间就放下了。

因为自始至终,老莫并没有向周奕表达过强烈的敌意和杀意。

所以周奕决定,卸下所有心理负担,索性放手一搏。

如果这最后一搏也说服不了老莫,那当火起的瞬间,就是他朝大门口冲去的时候。

他可不想给这三个该死之人陪葬。

果然,不出所料,这最后一搏,起作用了。

老莫警剔地问:“你什么意思?什么叫我一死,他汪明义就能活了?”

周奕冷静地回答道:“走私、偷税漏税、行贿、非法经营,还有组织卖淫等等,即便数罪并罚,这些罪名最终也未必能让汪明义判死刑。顶多就是个死缓,如果那个姓姜的律师够厉害,或许也就是判个二十年。”

“老莫,你是进过监狱的,你应该清楚,二十年刑期,好好表现,不用十五年就能出来了。”

“到时候汪明义依然可以出来逍遥快活,而你呢?你自己可以无所谓,那你女儿呢?

这对她公平吗?”

周奕最后的这句话,让老莫瞬间寒毛直竖。

老莫连连摇头:“不可能,他杀了这么多人————”

周奕冷然问道:“你有证据吗?他指使你杀人的时候你是录音了,还是让他留下了字据?”

老莫愕然。

“老莫,你活着,就是证据,你可以作为人证证明汪明义买凶杀人。你杀的人,收的钱,得到的目标信息,以及作案的具体过程,这些全都可以作为给汪明义定罪的证据。”

周奕大声道:“但是你死了,这些证据就没了,只要汪明义否认,我们就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汪明义杀人了!”

“所以只要你死了!汪明义就能活了!你不死,汪明义就必死!”

周奕指着张红静和汪新凯大声质问道:“难道你要为了这两个无足轻重的人,而放过汪明义,不给你女儿报仇了吗?你女儿她在天之灵能够暝目吗?”

周奕的每一句话,都尤如一道惊雷,在老莫耳边炸响。

这是他不曾料想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