瘃,甚者僵仆于道。此非天灾,实乃薪槱不继之患也!
石炭产自山川,火力倍于木柴,且价廉而耐久。今特令:
一、广开煤窑。
诸路州县,凡有石炭之山,许百姓结社开采,官为勘验,免税三年。
二、造蜂窝煤以利民用。
令将作监颁‘蜂窝煤式’,以煤末和黄土,模压成饼,凿孔如蜂房,燃之无烟而持久。各州设“煤务坊”,教民制作。
三、平价粜煤。
官储石炭,于城厢设“暖冬铺”,每斤售钱五文,老幼孤贫持里正文书,可半价购之。
四、禁伐山林。
自即日起,禁樵采京畿三百里内薪林,违者笞三十——护木以养水土,燃煤以全生民。
五、劝富济贫。
富户存煤千斤以上者,捐二百斤予邻里,官旌其门曰“仁燠”;隐匿不助者,罚倍税。
咨尔有司,体朕至怀,使鳏寡不号寒,冻骨不委野。
布告中外,咸使闻知。
建武二年十月二十日
中书门下奉敕施行(本章完)
👉&128073; 当前浏览器转码失败:请退出“阅读模式”显示完整内容,返回“原网页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