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调兵给你。”
“你们鄜延路的兵,让我调去环庆路,会不会不合适?”
“无碍,反正是调给江宁公的,塞门寨新降,至少几天之内鄜延路应该不会再有新的战事,郭逵不会多事,李复圭高兴还来不及呢,不过我本人却是万万不方便去的了,二哥你记住,一切都听江宁公的话就是了,切莫将他当做是一般文官与他作对。”
“这是自然。”
说着,这二人竟是直接起身,给王小仙调兵去了,并未理会种世材。
种世材:
其实种世材这个人虽然是种世衡的亲弟弟,但他们种家在上一代的时候毕竟还是儒学世家,是因为出了种世衡这么个奇人,所以才发展成了的将门世家,而种世材很多时候思想还是偏向于文官的,再加之他平日里只负责家中的商行生意,实际上和一线的兵卒接触的不多,甚至有时候视角会更倾向于士大夫。
种家的商行本质上还是坐地收租的坐地炮,实际上是有点旧的,地主阶级保守派的那个意思的,本能的,对王小仙自然是十分抵触,就算暂时不得不屈从,打心眼里也还是希望王小仙做事失败。
只可惜,在种家,大家尊敬他的时候,要管他叫一声二叔,可真要是不尊敬他的时候,他说话也没什么用,即便是在商行里,大家普遍也更听他们家老大种古的。
当天,种咏从种谔的手里就借了真正的一千精锐骑兵,一人配三马的那种,而且种谔也保证,他会在延州这边宣传成立股份公司的事,他们种家会无条件支持并且率先一步筹集资金,变卖家产。
给王小仙都整的受宠若惊的,一点也看不到,这货送还自己人头的那个桀骜不驯的劲了。
【我就捅了自己大腿一剑,效果这么立竿见影的么?】
这个听话,懂事的种谔,让王小仙都感到有点陌生,甚至都有一点再捅自己一剑的冲动了。
不管怎么说这也终究是个好事,王小仙和种咏,趁着天黑连忙带着林憧等自己的护卫亲兵赶去了环庆路,而后第一时间就接手了前线的两将兵马。
前线的这些宋军甚至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,只是睡了一觉,一觉醒来竟发现他们的军事长官除了一个种咏,因为是种家将的缘故仍还有个机会戴罪立功之外,其他的三人竟然全都已经死了,军营里多出来了一千真正的铁骑,是可以跟西夏人的铁鹞子拼一拼的那种。
而在那大帐之后,竟是升起了一杆临时做的大旌,旗子上大大地写了一个王字。
江宁公昨天晚上就来了?
一大早晨的,军中居然做了上好的,满肉的羊肉泡馍,一时间军中众人无一不是忧心忡忡,闻着那大锅里的羊肉香味,一个个的食指大动,口中唾液吞咽连连,却不敢动,直到王小仙擂鼓聚将,校场点兵,军中的那些基层官兵才终于见到了王小仙的真容。
却见他着一条腿,那腿上绑着丝绸的布条上甚至隐隐的还能透出血迹,头上的头发颇为凌乱,完全没有一个文官,一个封疆大吏应有的从容,脸上写满了疲惫,甚至还有一点黑眼圈,正在大口大口地吃着羊肉泡馍。
身后,作为种家将的种咏则是宛如标枪一样的笔直站在了王小仙的身后,神情肃然,宛如一个尽忠职守的护卫。
而就在那一旁的帅案上,却是整整齐齐的,摆放着三个血淋淋还新鲜着的,味道浓郁的人头。
一时间众将寒蝉若禁,整个帅帐只剩下十分清淅的,王小仙转着圈吃羊肉泡馍的声音,呼噜呼噜的。
“李信,刘甫,郭贵,种咏四人畏战怕死,昨晚去延州找我,意图诬告李经略,不肯出战,我将其中的三人杀了,只留下了种咏戴罪立功,是因为看在他是种家将的份上,同时也调派了一千种家军的精锐铁骑以赎罪,诸位,你们之中可还有人不想打这一仗么?”
众将士自然是连连摇头,谁又还会这么想不开。
“咱们这点人去攻打闹讹堡,确实是颇有些敢死的意味了,将士们心中蹰,也是应有之意,贪生怕死,本来就是人之天性,可是此前你们坐看友军复灭而不动,如今给你们安排了这个任务,本就是在将功折罪,正巧,我也是被贬下来当敢死队的,便自作主张,来到了你们这两将军中。”
“我这人是文官不会打仗,我能答应你们的,也就无外乎是同生共死这四字而已,我在此将丑话说在前边,无论是谁,若是再有怯敌之事,都会定杀不饶!”
“但若是此战咱们侥幸,能活得下来,我王小仙事后必视尔等如手足兄弟,此生绝不敢负。”
王小仙说话的声音不大,但是自有力士大声的重复他的话,确保校场上每个人都能听得见,说到底一共也就两千兵马,加之从廊延路带过来的种家军也就五千来人,靠肉嗓子喊,也就足以传达思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