捏过叶子的几根手指。
陆泠月看到他一系列行云流水的清洁动作,胸腔里有一股无名火。
不是吧?顾清樾就这么嫌弃她?
哪怕指尖只是轻微地擦过她的头发,哪怕明知道她刚才的话十有八九是假的,他也要做出这副姿态?
虽然是她先挑衅,故意歪曲事实想恶心他在先,但顾清樾这反应,也未免太过分了吧!
陆泠月脸颊鼓起,愤怒地转向蒋翊:“蒋翊我告诉你,除了你和顾清樾,今天起码有四个人摸了我的头,等我找到其他四个人,我一定要一个个摸回去,此仇不报非君子!”
她话音刚落,就听见顾清樾问:“四个人?”
顾清樾擦拭的动作已经完成,将用过的湿巾扔进前方的垃圾桶,又折返回来。
陆泠月呛了一句,“对啊,如果我的感觉没出错的话,就是被摸了四下。怎么了,我们顾大学霸对此有什么高见?”
顾清樾不语。
陆泠月误会了,心情更不爽,“顾清樾,你至于吗,不就是不小心碰了一下我的头发吗,你有这么嫌弃我吗?”
顾清樾无奈解释:“不是因为你。”
是因为叶子上面有虫子。
蒋翊见气氛有点僵,咳嗽一声,生硬地转移话题:“那个哎,也不知道阿屿现在怎么样了?集训连手机都不能碰,这都一星期了,一点消息都没有。”
傅屿是体育特长生,主攻篮球,初中就因为出色的球感和身体素质在校队崭露头角。
他身高腿长,弹跳力好,运球突破极具观赏性,是教练重点培养的对象。每年九月初,篮球队都会进行为期两周左右的封闭式集训,为接下来的市级、省级比赛做准备。
军训一结束,傅屿就直接去了城郊的训练基地,那里管理严格,明令禁止携带和使用手机,与外界隔绝。
提到傅屿,陆泠月的注意力果然被转移了,情绪肉眼可见地低落下来。
她踢了踢路边一颗无辜的小石子,声音闷闷的:“是啊,两星期没见他了,有点想他。”
石子咕噜噜滚进路边的草丛,陆泠月的声音也带上迷茫和怅惘,轻声呢喃道:“最近事事不顺,见不到傅屿,我还喜欢上了一朵玫瑰。”
蒋翊的思维是笔直的线性思维,没把傅屿和玫瑰这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联系起来。
他想当然地接话,“嗨,想他干嘛,阿屿壮实得跟头小牛犊似的,在基地好吃好喝训练着,说不定还乐不思蜀呢。玫瑰是吧?简单,包在我身上,明天,不,等会儿路过花店,我就给你买一束,保证最新鲜最漂亮,红玫瑰、白玫瑰、香槟玫瑰,什么颜色随你挑,管够!”
与蒋翊的粗线条不同,站在一旁的顾清樾,在听到陆泠月的低语时,脚步几不可察地顿了一下。
他了解陆泠月。
陆泠月有个独特浪漫的习惯,她喜欢用各种花卉来比喻身边的人,赋予每个人一种独特的植物属性。
比如,她说傅屿是妖艳漂亮的桃花。
因为傅屿生了一双标准的桃花眼,眼型长,眼尾微翘,睫毛浓密卷翘,看人时哪怕不带情绪也深情款款。
精致的五官组合在他的脸上,呈现出一种冲击力的漂亮,但因为他常年运动塑造出的挺拔身形和眉宇间挥之不去的洒脱英气,使得这种漂亮丝毫不显女气,反而融合成一种耀眼的气质。
陆泠月曾说过,她最喜欢的花就是桃花,原因简单粗暴,因为她爱吃桃子。能结出如此美味果实的花,必然是世间最可爱的花。
而第二喜欢的就是玫瑰,理由是——玫瑰多好看啊,热烈又骄傲,没有哪个女孩子会不爱玫瑰吧?
所以,当陆泠月用迷茫和怅惘的语气说出“喜欢上一朵玫瑰”时,顾清樾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。
这绝不是字面意义上喜欢某种植物。
而是在说,她注意到一个人。
一个在她心中如同玫瑰般存在的人,一个能让她写进日记本的人,一个让她伤心的人。
陆泠月对蒋翊的直男发言哭笑不得:“不是真的花啦,玫瑰是代指,是个人啊,一个很特别的人。”
“所以这就是你最近不开心的原因?” 顾清樾问。
声线很稳,听不出什么情绪。
但陆泠月凭借多年和顾清樾相处的经验,莫名能感觉到周遭的空气凝滞,一种低气压正以他为中心逐渐弥漫。
顾清樾在生气。
陆泠月能肯定这一点。
为什么?是因为竞赛压力太大了吗?还是觉得他们讨论这些无聊的话题浪费了他宝贵的时间?
也是,顾清樾这种早已脱离低级趣味、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,和她这样的凡夫俗子本就是截然不同的存在。
陆泠月每天都在绞尽脑汁,思索如何能更舒服地躺平,同时又能在学海的惊涛骇浪里不至于彻底沉没,为此她乐于钻研各种考前临时抱佛脚的邪门歪道,并视之为一种生活智慧。
而顾清樾的世界呢?
恐怕是秩序井然、目标明确的另一番景象。
他思考的,或许是该如何在他已然登顶的学业巅峰上,再精雕细琢,建立起一座让后来者